关于2014年度第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14-08-12 09:17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和相关地方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组织完成了2014年度第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14年9月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高雪峰 电话:010-58933823


  附件:2014年度第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4年8月8日




编辑:鞠丽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0 05: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