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出现了一个“批大建小”项目自律的案例
在推动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的统一行动中,对于( “批小建大”)实际产能大于备案(核准)产能的生产线,旨在补齐差额产能。对于(“批大建小”)备案(核准)产能大于实际产能的生产线应该裁减差额产能。原本“批大建小”项目裁不裁减产能无所谓,因其如要出让产能,只能按窑径对应实际产能出让,也就是再怎么“批大”的产能也无用!
新产能置换办法规定,严格依据项目备案(核准)文件确定产能。此情况下,对“批大”项目产能按啥尺度出让产能全凭自律,或者说全凭“职业操守”。
1月8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一条日产5750吨(水泥熟料)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通告”。转出产能情况如下:

在备案或设计文件产能一栏列明:备案产能4000 t/d(实际产能2500 t/d)。在用于本项目置换产能一栏列明:2500 t/d。
湖南省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显示:

清单中苏仙南方Φ4m窑,备案或核准产能为4000 t/d,且已在2021年1月公告置出。
2021年1月7日湖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湖南临澧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方案如下:

当时执行产能置换办法(2017年本),核定苏仙南方出让产能只能为2500 t/d。看来,后该置换方案并未实施,原置换方案已废止。
这次苏仙南方产能再次出让。如何出让理应可按产能置换办法(2024年本)执行。依据项目备案(核准)文件确定产能,即可比原置换方案多1500t/d,按4000t/d出让。即使这样做了而“因祸得福”倒也合规。
事实是苏仙南方自律性强,不为4000 t/d所动,体现了企业良好职业操守。主管部门也没为自家企业“护短”多捞。产能受让方是中材罗定水泥,Φ4.8m窑原产能4500 t/d,现按2:1补充1250 t/d,补充后产能为5750 t/d。中材罗定也未“趁火打刧”要求吃进4000 t/d,补充到6500 t/d。
就在10天前,本网曾发表了题为“‘批大建小’项目自律的遐想”文章。文章还在称“批大建小”项目自律的案例没有出现过。现在,业内总算出现了一个自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