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6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及拟奖励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公示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0〕5号),经企业申报、地(州、市)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党组会审议等工作程序,现拟对新疆华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航空级海绵钛建设项目”等5个重点项目及3个“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予以资金支持(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并将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以书面形式送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质量处
监督电话:0991-2801354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 编:830000
附件:2026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及拟奖励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名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2026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
及拟奖励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