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河南省全部淘汰普通机立窑
为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河南省提出: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工业企业必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凡是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或关闭;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凡是没有环境容量的地方,一律不得新、改、扩建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到2006年,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2007年,所有排污企业必须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在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同时,河南省还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要求全省在2005年6月底前,关闭石灰法草类制浆生产线、年制浆能力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和年生产规模1万吨以下废纸制浆造纸企业;在2005年底前,还要关闭落后的水泥、耐火材料、碳素等生产线近800条。在2007年年底前,全省淘汰所有的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ga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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