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源侧发电成本监审工作服务采购比选的公告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04-11 0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我委面向社会对西藏自治区电源侧发电成本监审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电源侧发电成本监审

2.项目预算:20万元

3.项目目标:核算发电企业发电成本、为电价制定提供合规、公允依据,覆盖水电、风电、光伏、地热等类型发电项目。

4.监审期间:2023-2025

二、服务内容

1.资料收集与初审。接收发电企业报送的成本资料,核验完整性与合规性,包括财务报告、会计账簿、原始凭证、项目核准/并网文件、购售电合同等。

2.专项成本审核。一是资产类,审核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与方法、在建工程转固等,核增核减不合理资产成本;二是费用类审核运维费、职工薪酬、财务费用、其他运营费用,重点核查费用归集、分摊及合规性;三是电量与参数类,审核发电量、上网电量、水耗、利用小时数等关键指标,确保与并网结算数据一致;四是新能源专项,区分风光水等类

型,按对应监审办法审核成本构成,明确政府补助资产折旧处理规则。

3.实地核查与取证。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审核,查验实物资产、核对生产运行数据,访谈关键岗位,留存工作底稿与取证记录。

4.成本核算与报告编制。按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核定定价成本,编制《西藏自治区电源侧发电成本监审报告》,含核增核减说明、核定表、政策依据等。提交纸质与电子版监审报告、工作底稿汇编、佐证资料清单等全套成果。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提供真实完整的参选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无不良记录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和投标报价表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4.3年至少承担过2项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的电源侧发电成本监审或输配电价成本监审项目(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同时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的其他能源行业定价成本监审项目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方式及时间

1.评选方式:比选,以综合评分最高原则选定第三方机构。

2.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告时间及地点

1.接受潜在响应人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411—417日工作日期间,9:30—13:0015:30—18:00。请在41718:00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即自2026411—2026417日。

3.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主楼418办公室(价格处)。

六、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电话:0891—6322883 

附件:1.西藏自治区电源侧发电成本监审工作服务采购需求

2.西藏自治区电源侧发电成本监审工作服务应征文件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410日     

编辑:DataBMAI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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