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公告

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04-09 18: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我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有关地(州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开展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现将自评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49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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