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混凝土企业因环保违规被罚!
近日,宁夏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广西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宁夏福正建材有限公司、容县晟德混凝土有限公司因粉尘管控不到位、工业固废违规贮存等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2万元、11.2618万元罚款。
宁夏福正建材:粉尘无组织排放被罚2万元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2月26日出具银环罚〔2026〕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宁夏福正建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经查,该公司自2025年7月起租赁宁夏晨辉砼业混凝土搅拌站、料场及设备,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2025年11月10日执法检查发现,企业水泥上料环节未落实集中收集处理等精细化防尘措施,输送管下方积尘明显,厂区道路浮尘未及时清扫与洒水,无组织粉尘污染问题突出。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处罚有效期至2027年2月26日。目前该处罚状态正常。
容县晟德混凝土:固废露天堆放被罚11.26万元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27日公开玉环(2)罚字〔2026〕6号处罚决定书,对容县晟德混凝土有限公司违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行为作出处罚。
2025年7月14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现场核查确认,该公司将清洗设备、车辆产生的水泥沉淀渣、废弃混凝土等工业固废,露天堆放在厂区旁山谷堆场,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存量约300立方、720吨。堆场未硬化、未铺设防渗膜,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措施,雨水冲刷后污水流入山谷水沟,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鉴于企业后期已完成固废清运、场地复绿并提交整改报告与道歉承诺,执法部门依法下浮40%罚款额度,最终处以罚款112618元,并明确缴款期限与复议、诉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