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群众举报未错峰停产企业,最高奖励300元

华兴时报 · 2019-06-13 14:30

  日前,石嘴山市制定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

  《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石嘴山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两侧及风景名胜区违法存在锅炉、炉窑、燃煤茶浴锅炉、燃煤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烟尘污染环境的装卸、运输煤炭、水泥、灰浆、石灰、石膏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进行露天喷漆(涂)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城市建成区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未依法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的;被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等违法行为的,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举报重点排污单位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实施错峰生产或限产停产的;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未执行“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规定而擅自生产的;放射、辐射和化学有毒物质企业有违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擅自停用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将严重污染生产设备转让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单位使用的;在水源地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内违法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体及破坏生态环境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

  举报违规建设国家、自治区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造成环境污染的;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或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法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破坏林地或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的,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举报方式有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和举报电话:0952-2012658、2030221。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19 18: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