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塑料拉挤型材按组分分类的方法

2007-04-05 11:3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按照组分确定增强塑料拉挤型材分类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增强塑料拉挤型材分类代号的编写和分类范围的表示。 2分类规则本标准采用四个大写英文字母按一定顺序排列表示分类的规则,排列顺序与含义如下: 3分类代号 3.1增强材料种类 a. C—玻璃纤维增强材料; b. C—碳纤维增强材料; c. A—芳纶纤维增强材料; d. H—混杂纤维增强材料; e. O—其他增强材料。 3.2增强材料结构型式 a. R—无捻粗纱,其含量不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b. M—毡,其含量不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c. C—毡和无捻粗纱组合使用,其中每一种组分的质量均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d. W—机织物,其组分不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e. S—其他结构型式。 3.3树脂种类 a. P—聚酯树脂; b. E—环氧树脂; c. V—乙烯基酯树脂; d. O—其他。 3.4填料 a. U—填料含量小于树脂质量的5%; b. F—填料含量不少于树脂质量的5%。 4标记拉挤型材标记按第2章分类原则规定的排列顺序和由3.1~3.4条规定的英文字母代号组成。例如:以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增强聚酯树脂混合6%填料制成的拉挤制品,表示为GRPF。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哈尔滨玻璃钢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国荣、钱民中、张根荣。本标准参照采用美国标准ASTMD 3647—84《按增强材料组分进行拉挤型材分类的常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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