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个光伏项目!安徽宣城2025年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项整治不良行为处理结果通报(第一期)
5月27日,安徽宣城宁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宣城经开区2025年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中介服务、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第一期)”。通报不良行为主体共89个,其中:企业38个,个人45个。
其中,安徽宏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宣城开发区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高估冒领、虚报结算价款。故对施工单位处以2045.04元违约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在2024年第四季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中发现,安徽尚特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在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GW组件一期5.99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和宣城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五期5.7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中现场项目经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项目经理不一致,安全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四季度广域网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分别进行记分分值24分(累计记分24分)和22分(累计记分22分)的不良行为,披露期12个月(2025年1月9日-2026年1月7日)。
同样在2024年第四季度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中发现,中合智腾建设有限公司在安徽好彩头食品有限公司4.8MW(5.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现场施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对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安徽宏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向东在宣城开发区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项目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高估冒领、虚报结算价款。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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