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区域性危废固废处理处置中心建设
我国危废行业施行资质管理制度,据2018年12月中国环保一线最新统计,目前总计2181家企业获得省级危废处理资质,但其中60%以上的企业危废处理产能不足2万吨,核准总产能7263万吨/年。按照每年超1亿吨危废实际产生量,危废处理能力有近3000万吨的缺口。目前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企业分布不均,而我国对于跨省转移危废有非常严格的限制措施与程序,危废跨区域转移处置利用行政手续办理难度较大,导致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渠道不畅通。
鉴于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技能大师,茂名石化首席技师、公司工会副主席(兼职)张恒珍建议加快推进区域性危废固废处理处置中心建设,助推实现美丽中国。
一是围绕危废固废产生中心加快建设处置中心,解决区域性危废固废处理处置不平衡问题。要针对危废的产生区域来推进区域性危废处理处置中心的建设,让危废尽量在辖区内的处置中心集中处置,以减少审批程序,缩短运输路程,控制运输风险及临时存储风险,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及时处置。
二是加大对企业参与危险废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支持,减少危废品产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已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的中间品、副产物,在企业内部及集团下属企业间进行综合利用时,实行豁免管理;鼓励企业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废物资源化回收利用。
三是给予有条件的大型或集团型企业危废处置经营许可资质,鼓励大型或集团型企业建立区域固废处置中心。大型或集团型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资金和管理实力,以及专业化优势,可以在区域危废处置上发挥更大作用,提高危废处置效率,减少社会管理成本,建议政府引导扶持这些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区域性危废固废处理处置中心,可根据企业危废产生及处置现状,按照危废种类、产生量、市场接纳能力等条件,建设满足区域内企业需求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并对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理给予政策支持。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动态管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在经过行业协会论证或鉴别为不具有危废特性后,应及时将其从名录中剔除或纳入豁免清单,减少企业和社会的处置成本。
编辑: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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