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万元!4个光伏发电项目被罚!

数字新能源DataBM.com整理 2025-07-07 11:13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多个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有4个光伏项目因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40万元

7月1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抚州中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中设崇仁巴山镇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设崇仁孙坊镇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70万元。

6月19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个光伏项目因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额达70万元,涉及深能集团、水发集团

由洪湖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深能万全镇99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万全光伏升压站-T接高潭口至南套沟110kV线路工程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处以罚款35万元。

资料显示,洪湖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由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

由水兴星业(谷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谷城光储110kV送出线路工程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处以罚款35万元。

资料显示,水兴星业(谷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水发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编辑:侯钰涵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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