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D42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吉能法规[2025]69号
省工商联:
贵单位在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氢基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1:加强对氢基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关于制定氢基能源产业规划与布局。2022年,我省已经正式出台《“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吉政办发〔2022〕36号,以下简称《规划》),对全省氢产业发展进行了超前谋划和布局。《规划》以 “三步走”方式,按 “一区、两轴、四基地”布局氢能产业,打造“中国北方氢谷”。“氢动吉林”行动实施以来,我省以绿氢化工为突破口,积极推动氢基能源产业发展,先后示范落地了一批氢能装备制造、绿氢化工项目,已逐步形成产业集聚优势。
(二)关于加大对氢能产业研发与技术方面支持。2022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吉政发〔2022〕22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措施》)正式发布。《支持政策措施》第4条明确,支持氢能前沿技术研究。围绕氢能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重点支持“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大规模生产安全技术研发,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第6条明确,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省内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创新主体建设氢能产业研发设计、中试集成、测试验证等产业支撑平台;支持龙头型、平台型企业以及科研院所、高校等创新主体在省内组建氢能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给予资金补助。2024年,中车长客自主研制的全球首列氢能源市域列车完成时速160公里满载运行试验。
(三)关于加大对氢能产业财政和金融方面支持。《支持政策措施》第14条明确。支持企业融资发展。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联合设立氢能产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用于支持产业项目投资或落地;鼓励国内外各类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和其他机构设立主要投向氢能产业企业的投资机构;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商业银行研究制定适合氢能领域企业的创新型信贷产品,支持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面向氢能产业领域专项债券;支持金融机构为氢能领域小微企业提供银行信贷和担保支持等金融服务。2024年,我局积极破解项目融资难题,全力推动“两重”建设重点任务,积极组织项目申报2024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超长期国债。其中,中能建松原、中国天楹辽源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复核,两个项目均获批1亿元国债资金。
(四)关于加快氢能消纳生态建设,优化外送合作模式。目前,国家能源局已将氢能产业相关数据纳入国家能源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未来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实时的市场数据和交易信息。我省将结合氢能产业发展实际,适时建议国家“一盘棋”统筹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的氢能交易平台。探索推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通过市场竞争来确定氢能的价格。推动建立跨省氢能合作网络,支持氢能应用企业进行市场开拓,推动氢能的外送和消纳。
关于建议2:积极实行氢能“探索先行”的试点政策
“氢动吉林”行动实施以来,我省积极实行氢能“探索先行”试点政策,重点在白城市、松原等西部地区开展试点示范。白城市位于《规划》中拟打造的“四基地”之一的“吉林西部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供应基地”区域内,其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已经走在全省前列。我省一直把白城市作为全省氢能产业发展的先行示范区来推动。
(一)关于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我省鼓励和支持“绿电+消纳”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电+产业,以绿氢+为突破口,重点推动绿氢化工项目建设。2024年,按照省政府关于“把优势放大、长板锻长、产业培育强,全力加快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示要求,我局积极推动“绿氢+”产业发展,一大批氢能重点项目先后落地。
(二)关于建设加氢站与储运设施。《支持政策措施》第8条明确,鼓励新建和改(扩)建符合《“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加氢站。“氢动吉林”行动实施以来,省住建厅已先后印发《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指导手册(试行)》《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加氢合建站管理指导手册(试行)》《加氢站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指导各地做好加氢站建设管理工作。整理编写《加氢站建设优秀案例》,制作《加氢站设备集成商推荐目录》,指导加氢站建设单位科学合理选择建设模式、设施设备,提高建设标准。成立相近行业专家组成的技术团队,为加氢站验收、运营等提供服务帮助。中韩(长春)示范区的吉电股份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已建成投用。
(三)关于将氢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在交通与分布式能源。省工信厅正在协调长春市制定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谋划开展城市环卫等应用场景示范。同时,会同省财政厅、省能源局联合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拟对氢燃料电池汽车场景应用给予专项支持,对符合示范要求的试点城市给予奖补,推动车辆规模化应用。“氢动吉林”行动实施以来,我省积极推动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白城市率先开展15辆氢能公交交通示范,成为东北地区首个氢燃料电池公交线路投运的城市;中韩(长春)示范区氢能交通示范已投入运营;一汽解放300辆氢能重卡已在北京、上海、山西等地交付使用;红旗全新混动专用氢能发动机首台A样机成功试制下线;中车长客自主研制的全球首列氢能源市域列车完成时速160公里满载运行试验。
(四)关于利用二氧化碳捕集技术支持碳中和。我省将积极研究探索并鼓励企业利用二氧化碳捕集技术,将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碳与氢气反应生成合成燃料或化学品,进而推动低碳技术产业化。白城市探索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与尾气碳捕集工艺深度融合,拟建设二氧化碳耦合可再生能源制氢制绿色甲醇、耦合绿色合成氨制尿素示范工程。全力打造“风光氢氨醇”绿色循环产业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循环发展模式。
(五)关于引入数字孪生与智能管理系统,提升氢能产业链运营效率。我省在积极推进绿氢化工项目建设的同时,将加快推动白城市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加速氢能成熟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和鼓励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不断提升氢能产业链运营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紧盯氢能产业发展前沿,紧密联系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实际,合理完善布局,加快项目建设,努力促进我省氢基能源产业提质增效,推动我省氢能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能源局
2025年5月16日
初审:沈伟博 复审:田逶岭 终审:刘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