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光伏项目遭林业局重罚!
6月3日,高平市林业局发布公告,对沁水县杰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进行光伏发电项目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据公告,沁水县杰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
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和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制定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
高平市林业局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沁水县杰诚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
处罚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非法改变用途的6267㎡林地,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176542元;
二是责令该公司在2024年8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编辑:董玟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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