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违规占地!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公司光伏项目被罚!

乐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30 09:21

5月29日,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决定书显示,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4月23日立案调查发现,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在未办理用地手续及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于2011年11月在千家镇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千家镇光伏发电升压站,用地面积为0.5503公顷,该地块现状为板房、硬化地面,经现场勘测,板房占地面积为1513.43平方米,硬化地面为3450.28平方米。

图为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的光伏电站项目

经查《乐东黎族自治县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该项目用地现状为农用地0.5057公顷、建设用地0.0446公顷。经查《乐东黎族自治县202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该项目用地现状为农用地0.5503公顷。

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1月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在30日内,对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硬化区恢复原状;并处人民币757712元罚款

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已于2022年先后缴纳了罚款和办理了《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与此同时,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还存在在未办理用地手续及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建设光伏发电升压站的违规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乐东发电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即占地面积为0.5503公顷的地块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即板房占地面积1513.43平方米,硬化地面3450.28平方米。

编辑: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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