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对无力治污“小水泥”企业实施“关、停、并、转”
该市要求这些企业写出书面文件,说明“关、停、并、转”原因,并由市环保局进行抽检。此外,对污染大、效益差的小水泥厂,尤其是在中心城区、风景区内的,坚决取缔,如东湖风景区内的小水泥窑、汉阳月湖小水泥厂等。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该市要求这些企业写出书面文件,说明“关、停、并、转”原因,并由市环保局进行抽检。此外,对污染大、效益差的小水泥厂,尤其是在中心城区、风景区内的,坚决取缔,如东湖风景区内的小水泥窑、汉阳月湖小水泥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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