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交所 · 2014-01-24 15:1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到账时间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37号》文件批复,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结合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和募集资金的需求情况,最终确定向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谢瑾琨、重庆市渝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云冶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六家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29,602,903股,面值每股1.00元,发行价格为16.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1,408,189.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8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62,608,189.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3年12月31日全部到账,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3】第0026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辽宁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 33,000.00 28,425.13

2 河北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 20,000.00 17,835.69

合计 53,000.00 46,260.82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了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自2013年3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置换自筹资金总额为18,920.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额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辽宁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 33,000.00 28,425.13 12,962.34 12,962.34

2 河北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 20,000.00 17,835.69 5,958.00 5,958.00

合计 53,000.00 46,260.82 18,920.34 18,920.34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还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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