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关于签署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证交所 · 2013-10-09 16:59

  2013年9月30日,海南瑞泽发布《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指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04号)核准,该公司于2013 年9月18日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5年期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集资金总额28,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40万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于2013年9月25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开设的账户(账号:2201026229200100581),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 [2013]第3105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立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2013年9月30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附件: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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