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管业: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8-01 09:54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3-040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的说明》,函告长城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崔胜朝先生因离职,不再从事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长城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刘逢敏先生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康米和先生和刘逢敏先生,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1 日

  附:保荐代表人刘逢敏先生简历
       刘逢敏:男,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70109031306,长城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硕士学历。2002 年 4 月开始从事证券发行承销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主要参与或负责的项目包括: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再融资项目、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等。自从事保荐业务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编辑:余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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