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改委、工信委发文清理违规在建项目

云南省发改委 · 2013-06-27 13:47

  近日,云南省发改委和工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的通知,要求包括钢铁、水泥等在内的产能过剩行业,未开工违规项目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违规项目,停止建设。

  6月14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向该省各州市发改委、工信委及有关省属企业集团下发了关于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的通知。

  通知主要根据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下发的《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内容,履行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的要求。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要求州市相关部门及企业,认真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云南要求未按其通知要求停建的违规在建项目,要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州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要停止建设。国土部门要依法依规停止土地供应,环保部门要强化环境监管,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保障合法债权安全。对停建的违规在建项目,按照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债务、人员安置等善后工作。国家在制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总体方案》时,将对停建的违规在建项目制定具体政策和分类处理意见。”

  另外,云南省要求各地方主管部门将本地违规在建项目(包括省属企业项目)清理情况向州市主要领导报告后,将清理情况汇总表于2013年6月20日之前联合上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云南省工信委,并由发改委和工信委上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并最终在6月底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

编辑:许玉婷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0 05: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