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2-12-11 13:54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2012-02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地点:包头稀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89号)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2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至2012年12月21日下午三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6日17:0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苏宏伟

  邮编:016032

  联系电话:0473-4663855

  传 真:0473-4663855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编辑:余乐乐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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