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13-04-13 13:15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13-00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上午在包头稀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建全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2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78,969,579.19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076,046.3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18,248.28元;加上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3,712,983.6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4,770,781.72 元。

  2012年度,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3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应分配红利20,73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编辑:余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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