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5日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中国政府网 · 2013-05-16 13:41

  国务院15日深夜宣布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涉及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核准等一系列原来受管制的投资项目,原因在于在当前经济下行,政府债务高筑的情况下,通过放开审批管制,更多引入民间资本进入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实质上是通过催动民间资本来拉动投资,起到对冲经济下行的经济刺激作用。

  通知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要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按规定另行通知)。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等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编辑:方运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0 1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