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公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制定了《“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转变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也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
《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绿色发展的理念为社会普遍接受,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农房,引导农村建筑按绿色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造。
在指导思想上,《规划》提及了“以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引领传统建筑业的改造提升,占领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制高点,促进低碳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在发展战略上,《规划》在理念导向上,提出了三“倡导”,其中之一是,倡导全生命周期理念,全面考虑建筑材料生产、运输、施工、运行及报废等全生命周期内的综合性能。
在发展路径上,《规划》提出了五条路径,其中第四条是市场化、产业化推进。这一条包含了“开发应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装备、技术与产品,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内容。
《规划》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第三项为大力发展绿色农房。要求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具有地方特色、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材料、结构体系和实施方案”。“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农民在新建、改建农房过程中使用适用材料和技术”。第四项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产业。要求“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化,以产业基地为载体,推广技术含量高、规模效益好的绿色建材”。“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新型建筑体系,加快形成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工业化建筑体系,尽快完成住宅建筑与部品模数协调标准的编制,促进工业化和标准化体系的形成,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加快建设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第五项着力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老旧城区的生态化更新改造。其中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节能改造中应大力推广应用适合本地区的新型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
为实现《规划》提出了九项保障措施。其中第三项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其中要求“引导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适合不同气候区的绿色建筑应用技术指南、设备产品适用性评价指南、绿色建材推荐目录”。第六项是强化技术产业支撑。提到措施内容包括有“加快绿色建筑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建设,积极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设计、咨询、检测、评估与展示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开发绿色建筑设计、检测软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技术标准、从事技术研究和推广、实施国际合作、组织培训等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加大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推广力度。建设绿色建筑材料、产品、设备等产业化基地,带动绿色建材、节能环保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的发展”。“定期发布技术、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的优化和升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的资金支持,对于生产绿色环保产品的企业实施贷款贴息等政策”。
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离不开绿色建筑材料的保障,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对建材工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是历史机遇。建材企业须跟上建筑业的发展步伐。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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