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6月起新项目须按“绿色建筑”设计

法制晚报 · 2013-04-01 15:19

  6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需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并首次在“卖地”环节要求开发商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项目。

  记者从北京市规划委获悉,北京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新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现居住建筑75%节能目标。同时,率先将绿色生态指标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要求编制和实施绿色生态规划。

  新编《北京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对绿色建筑提出了一些“硬指标”。其中提到,社区主要出入口与公交站点步行距离小于500米。

  此次“意见”首次将绿色生态指标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环节,调动开发商的积极性,以市场的方式推动生态城市建设。6月1日起,新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基本达到一星级及以上,并严格执行北京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十二五”期间,创建至少10个绿色生态示范区,严控城市热岛效应强度。还将创建至少10个5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居住区。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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