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超3亿吨水泥熟料产能 不能参与置换!
10月31日,工信部发布《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明确规定,以下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
1、能效水平达不到现行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基准值;
2、连续停产两年以上;
3、连续两年每年运转天数不足90天;
4、因债务纠纷等原因导致设备无法拆除;
5、或存在法院查封情况的产能等;
据中国水泥网大数据,当前低效产能大约2.8亿吨,加上长期停产和破产查封的生产线,产能总量或超3亿吨。《实施办法》杜绝低效产能参与置换,促使它们更快退出,以加速去产能进程并缓解紧张的供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