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为乐山电力担保
公告称,2002年6月18日,公司同意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市交通银行借款2000万元(2002年6月24日到期后办理一年期的续贷)继续提供保证担保。
日前,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知,由于其自身原因,上述在成都市交通银行的2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续贷工作改在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营门口支行办理。公司同意在撤销原借款担保后,继续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营门口支行的2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对等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上述借款均在本公司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对等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不增加公司借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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