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豫:对中小水泥企业在结构调整中遇到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李明豫委托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曾学敏发表讲话
2008年12 月13日,为期两天的“首届中国中小水泥企业论坛”在北京京丰宾馆正式开幕。本届论坛以探讨中小水泥企业的发展形势、对策、出路为主题,共有来自全国各地政府的领导、行业专家、重点水泥生产企业的300多名代表参加出席。
论坛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李明豫委托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曾学敏发表了题为《对中小水泥企业在结构调整中遇到的几个问题的思考》的重要讲话。
李明豫首先肯定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工作正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向前推进。他在讲话中提出,在看到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成果的同时,有些中小水泥企业提出的问题也值得认真思考,反映出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反映南京建通水泥公司自主创新研发成功的JT窑工艺技术,虽然其技术经济指标己接近和达到了新型干法生产线的水平,能源消耗、粉尘排放也都低于水泥工业产业政策对曰产4000吨新型干法工艺规定的指标,但在目前17家企业22条生产线采用了这一技术,投产后全部取得成功后,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仍然把JT窑工艺技术列为必须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因此,企业要求把JT立窑工艺技术从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生产能力中分离出来,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对水泥企业生产能力水平如何评价的问题。
李明豫认为,对水泥企业生产能力水平的评价应考虑两个方面,一是生产过程中资源利用、能源消耗、产品质量、环境影响以及劳动生产率等量化的技术经济指标,二是生产线所采用的技术、装备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和管理手段的技术含量。从这两个方面来考察评价JT窑工艺技术,从而回答它属于何种水平的生产能力,比简单地认为JT窑工艺技术是在传统机立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仍属于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的结论可能更科学一些。
第二个问题涉及中国水泥工业的规模结构以及中小水泥企业适用的工艺技术问题。李明豫提出,既然大中小企业相结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泥工业规模结构的基本格局,那么在推动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中要重视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加快中小企业技术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鉴于日产2000吨以下的新型干法工艺由于受规模经济的影响,中小企业不适用的说法,就应该从政策上允许中小企业采用其它经实践证明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节能减排、产品质量和各项产出指标都比较先进的其它工艺技术。
第三个问题是中小水泥企业希望“政府部门要支持属于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来改造落后生产能力”。
李明豫认为对于属于落后生产能力的传统机立窑企业,炸掉旧工艺,就地或移地新建新型干法生产线是优化升级的一个途径,但不应是唯一的途径。像南京建通水泥公司那样,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一方面大量采用新型干法生产线上相关的先进技术,同时用自主创新的成果对生产线进行改造,从而大大提升了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在当前的国情下不失为一种投资省、见效快的做法,主管部门似应支持。对于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推广,应改变过去由政府部门采用行政手段强行推广的办法,更多地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基础作用。任何一种新的先进的技术,都应让企业因地置宜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和企业自身的条件,自主决定是否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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