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安徽一食品企业被罚
8月31日,应急管理部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其中2022年3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合肥市一食品企业污水处理池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按相关程序,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予以核查。经查,该企业2处污水处理池属有限空间,池面仅用移动泡沫板遮盖,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无法提醒人们注意该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有关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造成威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予以行政罚款。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作业行为,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作出了贡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5000元。
编辑: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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