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县国税局开展水泥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复查

2007-10-26 00:00

    近日,安徽省凤阳县国税局对安徽省胜利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东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凤凰水泥厂、安徽珍珠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合硅酸盐水泥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进行复查。

   通过复查发现,多数企业能够按照政策规定有必要的计量设备,账册规范,掺渣比例体积达30%以上,但仍有个别企业不能按政策规定设置帐目,如过磅单、入库单、出库单等手续不全,个别月份跟班记录不全,支付粉煤灰、炉底渣未过银行转账。针对上述情况,该局向企业提出意见,一是企业必须纠正购进的粉煤灰、炉底渣无银行转账现象,支付粉煤灰、炉底渣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二是要有过磅单、入库单、出库单,要“三单”齐全。如企业不能及时纠正,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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