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分阶段淘汰立窑水泥生产能力

2007-08-01 00:00

  根据《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规定,海南省将分阶段淘汰全部立窑水泥生产能力,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集中整治橡胶加工厂和清理小矿山(点)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


    据悉,大力推进节能环保是海南省政府近期工作重点。为此,海南省将分阶段淘汰全部立窑水泥生产能力,2010年前,淘汰立窑水泥产能250万吨;2007年底前,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减排要求的小钢铁厂(生产线),淘汰项目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废旧钢铁综合利用实行集中处理;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集中整治橡胶加工厂和清理小矿山(点)。海口、三亚、儋州三个城市必须确保按期完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


    对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有关市、县政府将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将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将依法停止供电。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落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不力的市、县,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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