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不存在使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东方财富网 · 2021-07-19 10:41

近日,有投资者询问冀东水泥:2020年贵司发行的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9,711,560张,即1,971,156,000.00元。购买这部分可转债的资金使用的是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吗?

冀东水泥回复: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的认购人为公司的股东,剩余的由公司公开配售,不存在使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编辑:孙蕾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2025-06-22 02: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