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年底前淘汰落后水泥熟料能力273万吨

2007-01-12 00:00

    云南省经委今年年内将组织督查,凡不按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装置一律不予供电。

  云南省经委提出,今年要把淘汰部分过剩行业落后生产能力作为结构调整的有力措施,努力降低能耗和资源消耗,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2007年12月31日前,坚决淘汰落后水泥熟料能力273万吨,黄磷20万吨,电石15万吨,铁合金44万吨;淘汰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单机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30万千瓦。

  云南省各州市经委、各集团公司要在今年一季度之内,明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具体企业、装置和时间表。省经委年内将组织督查,不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的落后装置,按差别电价供电,凡不按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装置一律不予供电。

  2007年,云南省将进一步推进实施《云南省百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落实云南省政府确定的50户能耗10万吨标煤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和省政府考核的11户企业集团的节能目标责任制。着力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647户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继续抓好5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10个示范县、50个示范企业和100个重大示范项目的推进。

  促进纳入计划的317户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实施好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提高工业“三废”和余热、余压的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抓好12户高耗水企业的节水示范并建立节水情况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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