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购中国水泥公司 逾亿美元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2006-10-20 00:00
    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的《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中提及,对于外资总投资一亿美元及以上水泥建设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海外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对国内水泥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超过一亿美元以上的并购协议,须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水泥工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据测算,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国水泥消费仍将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预计二0一0年水泥年需求量将达到十二亿吨 ,二0二0年将维持在十三亿吨左右。

  新政要求,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外,限制新建日产二千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对文化、旅游、高新技术和第三产业为发展重点的大城市市区及风景名胜区,今后一律不再建设水泥项目;新政同时要求中国东部地区水泥工业“不再铺新摊子”。

  中国官方此次特别提醒有关方面,防止借调整结构之机,不顾客观条件地盲目扩充产能,形成所谓的“高水平盲目建设”。

  据知,二00五年,中国水泥企业逾五千家,企业平均规模只有二十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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