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始清理新开工项目 清理活动8月21日前完成

2006-08-16 00:00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先行清理1-6月份新开工项目,无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的项目视同不合格。清理活动要于8月21日前完成。

     清理范围包括:2006年1-6月份列入统计范围、本区县行政区域内的: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9大行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所有新开工项目;煤炭行业设计能力3万吨/年及以上的所有新开工项目;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所有新开工项目等。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zyj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1 03: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