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08年底前关闭淘汰所有“五小企业”
2006-08-10 00:00
到2008年底前,南京市要关闭和淘汰所有“五小企业”(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包括小水泥、小火电、小炼油、小煤矿、小钢铁)。南京市将对现存的小型化工企业实施专项整治,对有发展前景的转入化工专业园区,其余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一律实行转产或关闭。2008年前将淘汰所有草(棉)浆化学制浆、年产5万吨以下废纸造纸,淘汰水泥湿法窑和干法中空窑生产线。2010年以前强制淘汰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附近产生刺激性废气、严重扰民的生产工艺或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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