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9月开建55564套保障房 另配售3000套经适房
今年,兰州市将开建各类保障性住房50564套,除此建设任务外,今年还要配建廉租住房5000套,配售经济适用住房3000套。在3月15日召开的兰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上,兰州市及各县区房管、规划等21个责任单位的“一把手”庄严承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迎难而上,确保完成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据悉,今年兰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13年底前工程全部竣工。
今年建保障房55564套
保障性住房一直以来都是让住房困难居民受益的民生工程。今年省政府下达兰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50564套,其中廉租住房购改建59套、经济适用住房11700套、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限价商品房5555套、棚户区改造31250套。另外,兰州市除上述保障房建设任务外,今年还要配建廉租住房5000套,配售经济适用住房3000套。
按照兰州市政府要求,今年保障房工程9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达到100%。部分项目在2011年底前主体竣工率达到60%。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和廉租住房配租任务;2012年底全部项目完成主体工程;2013年底前工程全部竣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供水、供电、供暖、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验收备案。
三类保障房无偿划拨地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兰州市政府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市级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对闲置土地收取的闲置费要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棚户区改造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无偿划拨。因违法行为被处罚收回以及因闲置被收回、符合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鼓励单位自建保障住房
另外,对2004年以前遗留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协议出让,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的建设;积极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等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对已批准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其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符合条件的,可按经济适用房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建设滞后县区进行问责
为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推进,兰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任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1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全面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和奖惩制度。对工作不力,建设进度滞后的县区、单位及任务包干部门,进行约谈;完不成任务的县区、部门、单位及严重失职的个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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