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行业自律” 呼吁“行业立法”
2009年7月31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这个条例的出台一时被炒的沸沸扬扬,人们在关注条例本身的同时,更关注其背后的现实意义。针对此次条例的出台,记者近日走访了武汉混凝土协会。
众所周知,协会作为行业的规范者,有着规范行业行为,监督行业自律的义务,此次浙江省立法工作的开展,必将对协会未来工作的开展产生重要的影响。“此次浙江省将散装水泥工作进行专项立法,意义十分重大。散装水泥行业立法工作的开展,一方面促使我国的法制工作更加健全,另一方面在规范行业行为的工作中将做到有法可依,对于执法部门而言,法律的支持力度越大,执法工作就越好开展”,武汉混凝土协会副会长吴凤高表示。
“作为行业的规范者,我们倡导企业进行行业自律,但是行业自律的约束力终究不强,只是在道德层面进行谴责。而立法则不同,它将各项工作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同时行业自律和行业立法并不矛盾,一方面行业自律是行业立法的补充;另一方面行业立法给行业自律提供保障,所以我们应该在倡导行业自律的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尽快进行行业立法”,谈及行业自律和行业立法的关系,吴凤高副会长说道。
我们知道,行业自律和行业立法相辅相成,是缺一不可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业自律和行业立法应该“齐头并进”
行业自律和行业立法同等重要,行业自律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行业内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遵守和贯彻,另一方面是行业内的行规行约制约自己的行为。行业自律对行业具有监督管理的功能,而行业立法则直接对行业进行强制执行力,所以行业自律和行业立法应该同时进行,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二、行业立法有利于促进行业自律
行业立法的完善将为行业自律提供法律保障,促使行业自律更好的实施。行业立法将给行业自律的开展提供威慑力,促使企业更加自觉的遵守行业自律准则。
三、行业自律是行业立法的补充和完善
行业自律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是行业立法工作的补充,行业立法是从法律层面进行约束,范围较大,而行业自律是从道德的层面进行监督,监管较细致。所以行业自律准则是行业立法监管不到的地方的一个补充和完善。
对于散装水泥行业来讲,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必将经历一个由浅及深、由表及里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行业内部一种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比政府直接的监管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监管模式即行业自律来加强内部监管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进而在其过程中呼唤行业立法的出台,这样一来我国的散装水泥事业必将朝着健康有序的发展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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