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国预拌砂浆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与要素分析

中华建筑报 · 2009-07-09 00:00

  2009年7月1日是商务部等四部二局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发布两周年暨第三批城市砂浆禁限工作启动之际。至此,根据《通知》的部署要求,全国127个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这也意味着全国预拌砂浆推广工作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应本刊之邀,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丁建一理事长特结合我国预拌砂浆产业发展状况,尤其是城市砂浆禁现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取得的工作成效及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撰文一篇,以供读者参考。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国务院将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发展的要求列入了国家”节能减排方案“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在国家关于发展循环经济战略方针的指导下,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速实现水泥产业的结构调整,促进水泥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散装化,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拌砂浆作为散装水泥产业链的组成部分,继预拌混凝土之后的又一新型建筑原材料,因其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等显着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被国家列为发展散装水泥”三位一体“的产业组成部分。

  2007年6月,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六部局联合颁布《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等127个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起,在3年内,先后分三批实施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此后,商务部与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分别于2007年8月和2009年3月,召开”全国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现场会“和”全国散装水泥工作会议暨城市禁现工作现场会“,进一步部署和推动全国砂浆禁现工作,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和建设部总经济师李秉仁等对全国砂浆禁现工作提出了要求。

  两年来,全国各地禁现城市的散装水泥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城市砂浆”禁现“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在制定地方相关政策、规章、实施细则、技术规程等建设性和基础性工作中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在培育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启动建筑工程应用预拌砂浆试点、开展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初见成效的工作,预拌砂浆和相关生产及物流装备的标准化制订工作日臻完善,为促进预拌砂浆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促使全国散装水泥使用量呈现出加快增长的势头。

  据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已发展到244家,年生产能力2780.88万吨,实际年产量416.84万吨,产能利用率15%。从近两年来全国部分城市砂浆”禁现“工作和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看,取得的进展和成效还不够显着,诸多制约因素影响到城市砂浆”禁现“工作和预拌砂浆产业的协调发展。究其制约因素和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如何认识和解决发展中的矛盾?我的基本看法是:

  一、要奋力营造统筹兼顾、和谐推动、协调发展的工作局面

  我国新兴的预拌砂浆产业,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和强力推动,这一点已被散装水泥发展历程所印证。促进预拌砂浆产业的发展涉及到生产、流通和工程应用三个领域的全过程,是一个跨传统行业的产业体系,但由于三个相关领域涉及到多道操作实施和管理环节,所以各政府部门的协力推动是产业发展的首要前提。要形成各环节的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认识、统一政令、协同管理、合力促进的局面要有相当一段时期的协调和磨合过程。针对砂浆”禁现“工作和产业发展显现出的几个突出问题,有待业内各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探索解决。

  (一)、正确认识和解决好生产与需求的辨证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主要是由市场需求来决定的,商品的供应与需求是”彼“和”此“的矛盾双方,在市场活动中,它们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互动依存的辩证双方,任何顾此失彼的认识和做法,都不会有好的结果。从预拌砂浆产业发展的特点看,其构成市场需求的因素比较复杂,由于建筑施工从现场搅拌转变为使用预拌砂浆,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的以旧换新,不是单纯的建筑材料升级或更新换代,而是从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管、质量管理等生产全过程的转变,尤其是要改变传统的建筑工程施工的组织模式、转变施工各环节的衔接关系,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要形成建筑市场对预拌砂浆的应用需求,有一个引导和培育的过程。解决这对矛盾”需求“一面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方面,这正是国务院强调要求”从使用环节入手“的意义所在。解决这对矛盾”供给“一面的主要责任,主要是在各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近年来,他们在落实国家有关砂浆”禁现“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和培育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衔接供需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政府引导、企业跟进、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在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统筹协调解决供求关系及矛盾方面,探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

  (二)、预拌砂浆物流环节是制约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重生产、轻流通是我国经济发展史的一个主要教训。散装水泥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至今仍是影响我国散装水泥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特别是农村散装水泥物流配送网的建设因资金投入不足而严重滞后,是今后推动散装水泥发展的重点工作。同样,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预拌砂浆产业,各”禁现“城市的物流装备配套体系尚未建立,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投资负担较重,建立配套的物流装备因财力所限而难以到位;由建设施工单位购置干混砂浆流动搅拌储罐等设备,因占用资金等问题更不切实际;仅靠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投入也是杯水车薪,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未到时机。据调查,年产40万吨预拌砂浆的生产企业,保障建筑工地正常供应干混砂浆,约需90个干混砂浆流动搅拌储罐(每罐单价约4.5—5万元)和两台干混砂浆流动储罐背罐运输车(每车单价约35万元)与其配套,仅物流配套装备所需资金就约达500万元。如此规模的资金投入,对供需企业双方都是沉重的经济负担。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为缓解预拌砂浆物流设施不足造成的供需矛盾,集中投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立了散装水泥及预拌砂浆物流配送中心,陆续购置了近百个干混砂浆流动搅拌储罐及配套的背罐运输车,为建筑工程单位提供物流配送及技术服务。最近,他们又研制开发了”智能型干混砂浆储料罐及监控管理平台“,为提高预拌砂浆物流、使用及管理效率提供了科技支持。但是,全国绝大多数禁现城市难以具备天津市的有利条件。预拌砂浆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需要各级政府的政策、财力及社会资金的支持,共同培育预拌砂浆供应链的形成与完善,解决物畅其流的问题。

  (三)、现场搅拌与预拌砂浆产品价差不应成为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预拌砂浆作为工厂化生产的商品在建筑施工中替代现场人工自制砂浆,因其生产、管理、税收以及物流配送成本的构成,必然要高于现场搅拌的价格。但是无论从保护环境、工程质量、建筑文明等社会效益,还是从建筑施工效率、人工及组织管理成本等经济效益来权衡,都是经济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发展方向,如同人类日常生活由明火照明进步到电气化照明一样,这种社会文明的进步是不能用简单的价格概念来衡量的。一个新兴进步业态及商品的产生,特别是预拌砂浆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代表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方向,不付出应有的成本代价而坐享其成是不现实的。因此,过分强调应用预拌砂浆的价格制约因素是十分片面的。而且,使用预拌砂浆也是未来实现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必然选择。随着预拌砂浆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建筑工程使用量的增长,辅以国家税收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持,预拌砂浆将会显现出更加显着的优越性和不可逆转的加速发展。

  目前,国内一些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节能降耗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的科技创新已取得了新的成果。如,河南省沁阳市龙升钙业有限公司利用电石渣建设80万吨/年干粉砂浆胶凝剂生产线;山东丞华集团研发脱硫石膏免煅烧技术生产干混砂浆;天津裕川集团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生产干混砂浆。这些干混砂浆产品的资源综合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直接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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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国预拌砂浆产业的发展

  (一)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必须兼顾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我国幅员辽阔,各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正所谓”东边日出西边雨“、”抬头见飞机,地上骑毛驴“。我国东部地区占全国39%的人口所产生的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的60%,几乎是中西部经济总量的1.5倍。2008年我国人均GDP3258美元,其中东部地区达5254美元、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只有2667美元和2296美元。如果今后经济发展速度平均按7%递增,中部和西部地区人均GDP要达到东部地区现在的水平,分别需要10年和12年。

  我国是水泥生产和消费大国,2008年全国人均水泥消费量1054公斤,东部1275公斤、中部958公斤、西部876公斤。东部地区水泥产量 占全国总产量的 48%;散装水泥供应量占全国总量的56%。从2008年全国水泥散装率和预拌混凝土的发展情况看,东部地区浙江省的水泥散装率已达70.88%,而西部地区的贵州省仅16.95%;东部地区江苏省的预拌混凝土产量10947万立方米,占全国总量的16.16%,西部地区的青海省仅101万立方米,占全国总量的0.15%。

  以上各组数据表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直接影响关联产业的发展速度,尤其是预拌砂浆作为基本建设的基础性建材产品,其应用和发展与建筑文明及建筑业现代化程度密切相关,也与区域经济综合实力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因此,国家在推进城市砂浆”禁现“工作和促进全国预拌砂浆产业发展的进程中,要统筹兼顾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率先突破,取得试点经验,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拓展到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力戒脱离实际的”一刀切“或”齐步走“。

  (二)重点推进我国预拌砂浆产业协调发展的客观条件已趋成熟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实现各个经济领域关于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各项政策措施正在逐步落到实处。我国预拌砂浆产业已进入有利的发展机遇期。国家投入4万亿资金”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较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将拉动对水泥的需求。预计到2020年,城市人均住宅将达到35平方米,农村将达到40平方米,共需新建住宅200多亿平方米,预拌砂浆是满足建筑节能、绿色住宅建筑需求的基本原材料。据国际统计数据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时,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水泥消费量增长最快。最近专家们根据我国人均GDP和城镇化率等因素测算,中国水泥消费峰值约在2025年之前出现,届时全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以上,人均消费水泥1350公斤,全国水泥总消费量19.7亿吨左右。这一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同样也是预拌砂浆产业全面发展,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重要阶段。

  三、为预拌砂浆产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创造条件

  (一)协力营造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砂浆”禁现“和促进预拌砂浆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政府各相关部门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是决定产业发展的首要条件。最近,商务部与建设部等就从使用环节入手,加大城市砂浆”禁现“工作力度,加强监管措施,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协商交流。在召开各有关方面座谈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

  (二)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着力解决预拌砂浆物流设备配套不足的问题

  干混砂浆流动搅拌储罐等物流设备是衔接供需双方的桥梁及基础性设备,寻求包括政府部门和第三方社会力量在内的资金投入,是缓解供需双方企业资金负担的有效措施。解决好预拌砂浆产业链中的这一薄弱环节,有助于促进城市砂浆”禁现“工作和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预拌砂浆产品价格趋于合理

  随着商品砂浆生产企业的科技进步、节能降耗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商品砂浆的成本及售价将随之降低是毋庸置疑的。政府已采取鼓励措施,对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达到标准的产品给予增值税率的优惠。商务部和中国散协已与财政部就预拌砂浆产品依照商品混凝土实行简便税率的问题达成初步共识,待综合考虑新的增值税征收办法并做进一步调研论证后确定。此外,争取政府部门对预拌砂浆生产或应用的试点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也是值得探讨及有利于促进城市砂浆”禁现“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

  (四)政府部门应建立对”禁现“工作例行监督考核的制度

  落实城市砂浆”禁现“工作的规定,从培育市场、衔接供需,到实现预拌砂浆供应链的整体协调运作是需要一定周期的。例行监管和考核制度是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也是城市”禁现“工作发展到适当阶段必须采取的措施之一。如建设部门每年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全国各地的建筑节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着。如将砂浆”禁现“工作也纳入建设部门的年度检查考核体系,将会有效地促进预拌砂浆产业的协调快速发展。

  (五)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预拌砂浆产业的规范化发展

  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砂浆”禁现“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工作,加强对预拌砂浆行业的指导、联系和服务,遏制劣质产品进入市场造成无序竞争,引导预拌砂浆产业的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为行业和会员服务方面的作用,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经报请商务部同意,正在开展”全国预拌砂浆生产及相关设备制造‘认定企业’及‘示范企业’“评定工作。各相关企业将自愿申请,经报当地散装水泥办公室并逐级审核后,报中国散协及专家组评审确定,并通过媒体和专辑向社会宣传公布。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及所属干混砂浆专业委员会是旨在为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服务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在商务部等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致力服务于行业发展和会员的诉求。在新的形势下,协会将再接再厉,力求在行业发展和会员服务等方面有新的作为,为全国预拌砂浆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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