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市场期待破解“侵权”

李远方 · 2008-07-15 00:00

  在如今拥挤的城市路况下,利用GPS定位配合数字地图整合的车载电子导航仪,由于其先进实用的指路功能而受到越来越多驾车族的喜爱。然而,市场活跃的同时也滋生了混乱,形形色色的GPS在质量上良莠难分,花样繁多的产品价格低则几百元,贵则数千元,大多数消费者都会觉得一头雾水。

  涉及国内知名电子地图企业的“GPS第一案”日前又有新进展。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院作出一项“诉中禁令”,裁定深圳市凯立德公司、深圳市凯立德欣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62城市)》产品,理由是该产品侵犯了北京长地万方公司“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第四版的著作权。

“第一案”判决结果令人期待

  数月前,北京长地万方公司曾在北京起诉凯立德公司产品侵权,并取得一审胜诉,该案被业界称为“中国电子地图第一案”。而在佛山中院的这起案子,则是北京长地万方公司一年内第二次起诉凯立德公司。

  2007年9月,北京长地万方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凯立德公司等两被告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62城市)》产品,涉嫌抄袭《道图》第四版。佛山中院依法立案,并于诉前冻结了两被告500万元的银行现金存款,且冻结至今。

  根据北京长地万方公司的申请,佛山中院日前又下达了“诉中禁令”,禁止《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62城市)》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据了解,“诉中禁令”的采用,是为了避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侵权产品对正版产品造成更大的损害。

  记者了解到,北京长地万方公司是中国地图出版社《道图》第一、二、三版的著作权人。2007年1月,“长地万方”发现凯立德公司于2006年9月出版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产品,大量剽窃了《道图》的内容,遂将凯立德公司推上被告席。

  今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地图与《道图》存在内容相同或近似,在凯立德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存在合法来源的情况下,其行为显属抄袭,故认定被告构成侵权,应该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立即停止出版、销售和使用侵权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在《中国测绘报》上公开刊登赔礼道歉声明,赔偿原告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及承担原告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随后,凯立德公司就此案提起了上诉。

  记者注意到,长地万方此次向佛山中院起诉了两个被告,即凯立德公司和凯立德欣公司,指控的侵权产品也由《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的“335城市”变为“362城市”。据介绍,北京长地万方公司隶属瑞图万方。瑞图万方拥有1000多名专业测绘人员,历经4年半,耗资数亿,在2006年6月完成了全国第一张连片式覆盖全中国大陆所有县市的“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为了有效防止侵权盗版,瑞图万方在“第一张全境式导航电子地图”发布前,就作了广泛的防范暗记。

  在佛山中院下达“诉中禁令”后,瑞图万方市场部长万军飞告诉记者,“禁令是为了避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凯立德的侵权产品继续对我们造成更大的损害。本案被诉侵权的凯立德(362城市)产品,与此前被北京法院判决侵权成立的凯立德(335城市)名称极为相似。之所以频繁上诉,是因为电子地图的研发有很强的延续性,对方可以用不同版本号来掩盖侵权,道道通在北京告的是一个版本,在佛山是另一个版本。”北京长地万方公司还指出,导航电子地图行业是一个高投入、高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地图的生产制作有其继承性,新的地图版本都是在旧版本的基础上修改、更新、补充形成的。盗版产品即使更换了生产企业名称和产品版本号,也不能改变侵权的本质。

  针对佛山中院的“诉中禁令”,凯立德发表声明称,凯立德已于2006年3月1日就创作完成了《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62城市)》产品,并取得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证书,而长地万方在2006年8月才完成本次诉讼涉及的《道图》第四版,比凯立德公司的创作时间晚了5个月。

  按照业内的共识,导航电子地图是高投入行业,地图的生产制作有其继承性,新的地图版本都是在旧版本的基础上修改、更新形成的。由于此案涉及电子地图继承性等新问题,审判结果值得期待。

侵权阻碍GPS行业发展

  车载GPS导航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乃至危及生命,几位GPS导航仪的使用者告诉记者,一些劣质车载导航仪存在错别字太多、道路标识不准、下载地图出错等问题,令车主没少吃苦头。个别低价导航仪非但不能给车主带来方便,而且还惹来警察罚单。车主黄女士就有这样的经历:五一假期她和家人驾车去外地,结果导航仪不仅让他们绕了一个大圈子,还把她的汽车导进了逆行车道,被罚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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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汽车美容店的经理表示,之所以出现导航错误,是因为这些导航仪内置的电子地图是盗版的。市场上未经授权的车载GPS导航仪虽然都很便宜,但普遍存在地图精准度不够,很多地方错绘、漏绘等问题,因此极易导致车主走弯路甚至迷路。另外,很多杂牌GPS限于规模的原因,无法获得正版地图商的订单,加上成本所限,只能预装“破解版”地图;也有很多品牌则为了降低成本,预装了非知名品牌的地图。这些地图对于消费者而言,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据瑞图万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庞大的前期投入、维权成本的高昂都使得抄袭在电子地图行业屡见不鲜。有些企业不购买数据,而是直接进行数据抄袭,将数据用于自己的产品中,这样可以大幅度降低成本。近年来,导航电子地图行业频频出现知识产权官司,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该行业国内厂商较多,大小不一,行业成本和维护成本高,行业又缺少标准和规范,导致抄袭盗版现象严重,一套正版和盗版地图,价格一般相差几百元。

  对国内导航仪硬件厂商、经销商来说,警惕盗版电子地图的拖累,是相当有必要的。一旦合作的地图供应商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硬件厂商将无法及时提供升级数据,从而在更新方面处于困境。更严重的是,使用侵权地图的硬件厂商还有可能与地图供应商一起被起诉,面临法律风险。另外,现在各大地图厂商都是各自测绘,造成整个行业人力物力的重复使用。业界应该考虑实现部分资源的共享,让更多的消费者可以使用正版地图。

  电子地图产业凸显的著作权纠纷问题,已经成为困扰GPS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表示,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电子地图知识产权案件,给国内导航仪硬件厂商、经销商敲响了警钟。任何先进的数据和软件产品均存在被抄袭的风险,高新科技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极为关键。同时,地图厂商、GPS硬件厂商和经销商要加强自律意识,停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把精力放在提升产品质量和用户价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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