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路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要问责

2008-06-04 00:00

  新路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要问责。海南农村公路建设将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全省平均质量抽检项目总体合格率每年要提高一个百分点。

  海南省政府要求,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中桥以上桥梁及隧道工程设定至少一年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合同额5%的质量保证金。

  最近,海南省交通部门对全省2007年已完工的通畅工程项目进行了一次质量抽检,路基工程压实度合格率仅为89.2%,路面厚度合格率仅为90%,离交通部提出的单项合格率不低于95%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海南省政府确定了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的具体目标:质量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建设项目优良率逐年提高。力争全省平均质量抽检项目总体合格率在2007年的基础上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其中,路基压实度、路面强度与厚度、混凝土强度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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