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对教育工程基建项目实行优惠政策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对新疆教育工程基建项目实行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免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土地权属调查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绿化保证金和防雷装置验收检测费;减半征收工程交易服务费中需要业主交纳的部分费用、拆迁管理费。
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基建工程,除减免上述各项外,对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进行提供。可减半征收土地管理费。施工图审查费按照现行标准的70%收取。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可免收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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