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对教育工程基建项目实行优惠政策

2008-01-15 00:00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对新疆教育工程基建项目实行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免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土地权属调查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绿化保证金和防雷装置验收检测费;减半征收工程交易服务费中需要业主交纳的部分费用、拆迁管理费。

  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基建工程,除减免上述各项外,对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进行提供。可减半征收土地管理费。施工图审查费按照现行标准的70%收取。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可免收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证工本费。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0 06: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