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之裱糊工程
第七节 裱糊工程
第11.7.1条 本节适用于普通壁纸、塑料壁纸和玻璃纤维墙布等室内裱糊工程。
检查数量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过道按10延长米,礼堂、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但不少于3间。
(Ⅰ)保证项目
第11.7.2条 壁纸、墙布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翘边、皱折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手轻触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11.7.3条 裱糊表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色泽一致,无斑污。
优良:色泽一致,无斑污,无胶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11.7.4条 各幅拼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横平竖直,图案端正,拼缝处图案、花纹基本吻合,阳角处无接缝。
优良:横平竖直,图案端正,拼缝处图案、花纹吻合,距墙1.5m处正视,不显拼缝。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11.7.5条 裱糊与挂镜线、贴脸板、踢脚线、电气槽盒等交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交接紧密,无漏贴,不糊盖需拆卸的活动件。
优良:交接紧密、无缝隙,无漏贴和补贴,不糊盖需拆卸的活动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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