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之一般规定/
13 高层建筑结构施工
13.1 一般规定
13.1.1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悉图纸,进行设计交底,提出意见;在条件许可时,宜与设计单位密切结合,参加结构方案、构造处理等研究,使设计更臻完善。
13.1.2 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条件,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深基础施工、高空作业、施工测量、机具选用、钢筋连接、混凝土作业、构件安装及季节施工等应进行方案优选,并充分做好准备。
13.1.3 应根据工程对象、现场条件和机具供应情况,合理选择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泵送设备等配套的垂直运输和其他施工机具。支承施工机具的结构或地基,应进行承载力、变形和稳定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13.1.4 高层建筑施工,宜采用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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