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岛湾核电站获准浇混凝土

齐鲁日报 · 2012-12-14 00:00

  日前,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对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颁发《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建造许可证》,批准该工程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

  12月7日,国家核安全局网站发布“关于批准颁发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建造许可证的通知”,认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的建造申请以及与核安全相关的活动满足核安全法规基本要求,已具备建造条件,决定颁发《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建造许可证》,并提出建造许可证条件。

  国家核安全局同时发布《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报告指出,国家核安全局曾于2009年8月对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进行了FCD(即第一罐混凝土浇灌日)前施工准备情况的核安全检查,距今已三年多。考虑到开工日期一直未能确定,施工准备停滞时间较长,今年10月30—31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FCD前的现场准备情况进行了复核检查。

  检查组认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已建立了较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体系运转有效。对于核岛底板已绑扎钢筋锈蚀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已基本具备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的施工条件,批准浇注第一罐混凝土。

  石岛湾核电站项目是全球第一座具有第四代核能系统安全特性的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也是“十二五”中国获批的第一个核电项目。该项目由华能集团、中核建和清华大学分别以47.5%、32.5%、20%的投资比例,共同建设、运营,一期工程建设1×20万千瓦级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投资额约为30亿元。

  石岛湾核电站核岛基坑负挖工作已完成,通过国家核安全局检查验收,核岛底板钢筋绑扎也已完成,只等着工程开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石岛湾核电站工作人员称,现在国家核安全局批准了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工程应该很快就能开工,“但具体开工时间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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