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谨慎投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函
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阜阳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节约资源,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减少城市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2005年9月,阜阳市政府下发了《阜阳市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和管理暂行办法》(阜政发〔2005〕56号),要求在阜城规划区范围内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经过两年多的推广,成效显著,2008年10月1日,阜城规划区范围内已全面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但通过调查了解,阜阳市商品混凝土供应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存在产能过剩现象
目前,阜阳市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8家,设计年生产能力已达到370万立方米,搅拌机生产线13条,混凝土运输车113台,混凝土泵车27台,完全满足阜阳市近几年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的需求。
由于阜阳城区建设规模有限,建设工程项目较少,2009年,全市8家生产企业共生产预拌混凝土57.9万立方米,不到现有设备生产能力的20%,现有设备生产能力严重过剩。
二、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经营状况不佳
由于各企业任务不足,企业之间竞争激烈,压价、垫资等情况严重,大部分企业都垫资在上千万元,严重制约企业经营发展。
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调整
按照市政府要求,并为方便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运输,阜阳市新设立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为沿颍河沿岸码头附近设立。
四、申报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资质要求提高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前,必须按照《阜阳市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设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选址意见书及申请资质需提供的资料,我委窗口方可受理资质申请。
鉴于上述原因,请各地、各部门谨慎审批,并请企业谨慎投资建设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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