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0年38家混凝土企业认定为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公示汨
根据《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规定,深圳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国税局和地税局以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了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对申请2010年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进行了审核。认定委员会拟同意将深圳市金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优惠),将深圳市永顺达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现将拟认定企业名单公示。对上述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向市科工贸信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反映意见。对反映的意见一经查实,将取消被反映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资格,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附件:2010年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拟认定企业名单(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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