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海8月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从8月1日起,临海市镇(街道)建成区内所有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除抢险救灾工程、家装等特殊情况外,将禁止在现场搅拌混凝土,一律使用预拌混凝土,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砂浆)。这是记者近日从临海市建设规划局了解到的信息。
所谓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石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而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化厂家生产的,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砂浆拌合物,是我国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建筑材料,按性能可分为普通预拌砂浆和特种砂浆。
在此前发布的《临海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从2010年8月1日起,临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除抢险救灾工程、家装等特殊情况外,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一律使用预拌混凝土,同时积极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从2011年1月1日起,古城、大洋两个街道新开工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一律使用预拌砂浆。接下来,将逐步扩大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区域范围。
据临海市建设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砂浆),可有效减少建筑垃圾、粉尘排放等,从而达到节能减排和节约自然资源的目的。另一方面,发展预拌砂浆可大大减少现场搅拌砂浆原料的运输过程所带来的“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等情况,以及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原料的堆放产生的扬尘,下水道堵塞,搅拌机的噪声扰民等现象。此外,随着建筑业技术进步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提高,现场拌制混凝土(砂浆)质量不稳定、材料浪费大、砂浆品种单一以及污染环境等问题凸显出来。因此,取消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砂浆)势在必行,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加快精品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是临海市创建宜居佳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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