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召开

咸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 2010-06-02 00:00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0年5月28日在我市住建委三楼小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会上,咸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咸宁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张京华同志做了《狠抓落实,开拓创新,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张主任对2009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提出了2010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从六个方面对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 2009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回顾

  (一)“禁实、禁现”工作大跨步向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执法检查力度,取缔非法建厂、非法取土、毁田毁堤、工艺落后、严重破坏环境的砖瓦企业,“禁实、禁现”工作大跨步向前。至2009年底,我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禁实”“禁现”率达100%,已于2007年通过省住建厅达标验收。被国家列入第二批“禁实”城市的赤壁市城区和提前申请验收的通山县及嘉鱼县城区也提前通过了省住建厅的“禁实”达标验收。我市所属县市基本完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赤壁市、通山县已由政府出台“禁现”文件,“禁现”率较高,崇阳、嘉鱼二县“禁现”工作正稳步上升。

  (二)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大幅度提高。去年以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墙材生产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特别是综合利用粉煤灰、废物、废渣、散装水泥等生产新型墙材,使全市墙材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得到大幅提高。至2009年底,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年产量27.88亿块,其中非粘土新墙材年产量25.54亿块,基本满足了全市建筑工程建设的需要。我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新型墙体材料自给率达80%以上。所属县市中心城区新型墙体材料自给率达60%以上。

  (三)建筑节能有了较大发展。我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执行率超过省政府下达的99%的目标要求,达100%;所属县市城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要求,达85%以上;我市中心城区和县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建筑节能施工阶段执行率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92%以上和70%的比率,建筑节能工作由市带县全面快速发展。

  (四)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快速向前。2009年累计发散90.84万吨,发散率达35%,同比增长31.74%;累计销售预拌混凝土38.02万立方米,占年度目标的126.73%,同比增长26.73%。

  (五)节能利废、保护土地成效显著。去年以来,我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累计节约能源14.872万吨标准煤、利废57.95万吨,“禁实、禁现”保护和节约土地1715.3亩,减少废气排放34.21万吨,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2010年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2010年应完成的目标任务。

  1、咸宁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95%;所属县市城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率达9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80%。

  2、全部城市城区新建建筑“禁实”达到100%,新型墙体材料自给率达到80%;新型墙体材料自给率达到65%;未进行省住建厅“禁实”达标验收的崇阳、通城二县,2010年必须通过省住建厅的达标验收。

  3、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目标计划,确保2010年全市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135万吨,力争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156万吨;全市预拌混凝土产量达到50万立方米,力争所属县(市、区)全面完成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任务。

  (二)主要工作重点

  1、强化闭合管理手段,有效提高建筑节能执行率。

  2、大力发展节能产品,全面完成“禁实”达标验收。

  3、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落实建筑节能相关政策。

  4、加强政策保障力度,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上台阶。

  5、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扩大建筑节能的深度和广度。

  6、抓好省级示范工程建设,确保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到位。

  7、做好既有建筑节能建筑改造的基础工作,大力推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三、建筑节能工作保障措施

  咸宁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开然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市建筑节能面临的形势,一方面是要求大家认清形势,明确目标。根据省政府与咸宁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目标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市面临任务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另一方面是要求各级部门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就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将面临更多的困难、挑战和突破:市场竞争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的培育;新型节能技术和材料的研发与推广;闭合式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和检测手段的确立等等多层面的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去深入探讨、研究和解决。

  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几项主要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二是加快产业发展,积极开发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禁实、禁现”力度。四是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建筑节能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保证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六是加强宣传培训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上,咸宁市住建委勘察设计科技科科长宣读了市住建委《关于对2009年度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决定》;对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局长、墙革办主任,市住建委相关二级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新闻媒体单位的记者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共计4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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