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建委:关于在混凝土管桩端部设置安全防护筋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0-04-22 00:00

各混凝土管桩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混凝土管桩人员坠入事故,现就混凝土管桩端部设置安全防护筋通知如下。

  1、外径400mm以上(含400mm)的管桩两端须设置安全防护筋。

  2、安全防护筋直径不得小于管桩螺旋箍筋直径。

  3、安全防护筋应沿管桩直径方向设置,并与管桩主筋可靠连接。

  4、安全防护筋应设置在距离管桩端部600mm范围内。

  5、2010年5月1日以后生产的混凝土管桩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置安全防护筋。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做好混凝土管桩进场验收工作。按规定需要设置而未设置或不按设置要求设置安全防护筋的混凝土管桩不得进场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防护筋设置示意图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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